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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15日,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出“搬家行业经营者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”,提醒告诫北京搬家行业经营者,加强价格管控,稳定价格水平,维护价格秩序。
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,不得利用虚构原价、虚假优惠折价、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,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。
不得相互串通,操纵市场价格,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;
不得有排除、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;
不得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,哄抬价格,推动商品价格过高、过快上涨,扰乱市场价格秩序;
各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,强化依法经营、诚实守信意识。加强内部管理,健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,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;
北京搬家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,操纵市场价格。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,共同维护北京搬家市场价格秩序。